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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8-2019年度南通市房地产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11-18 15:20:02 作者:南通市房地产业协会 来源: 浏览:1884

通房协(2019)第11号


各县(市)、区房地产业协会,各房地产开发企业:
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》,加强行业自律,建设诚信体系,提升社会形象,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8-2019年度南通市房地产诚信企业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评选范围

凡南通市和各县(市)、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可申报。当选者择优推荐参加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行业(开发企业)信用评价。


二、评选原则

在企业对照标准自愿申报的基础上,秉承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由市房协负责组成评选机构进行评审并征求有关单位及部门意见,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。


三、评选标准

企业申报“南通市房地产诚信企业”,应当符合以下标准:

1、开发建设行为规范

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房地产法律法规,按照土地出让

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规划设计要求进行项目的开发建设。项目达到销售条件后立即领取销(预)售许可证。房屋在购房合同约定时间内交付业主。

2、保证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

贯彻执行国家住宅建设规范和标准,推广应用新材料、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设备,实施节能减排,保证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。

3、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

   按照房地产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率确定商品房销售价格。所有在售商品房都要在售楼场所明码标价,在销售总价外不违规加收任何费用。

   4、保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平等合法

采用地方示范文本签约。企业统一印制的合同补充条款已送工商局备案。不使用诱导、强迫等不正当手段促成签约,尊重购房者的意愿及对合同条款提出修改意见的合法权益。

   5、规范商品房预(销)售行为

执行商品房预(销)售网上备案制度,及时以楼盘表形式公示每套商品房的面积、售价及销售状态;不搞内部认购、不在未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之前收取定金、诚意金、会员费等预定款性质的费用。

6、不做虚假不实的房地产广告

执行商品房广告管理的有关规定,保证广告宣传内容与实际效果一致。


四、组织领导

市房协组成评审委员会,下设办公室处理评选工作具体事务。

五、时间安排和报批程序

申报单位如实填写诚信企业申报表和主要事迹材料(2000字左右,可配图、照片)。市区企业直接报送市房协评审办公室,通州区及各县(市)企业报送当地房协经审批盖章后统一报送市房协。报送市房协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。填报不实行为一经发现,即取消参评资格。

2020年1月下旬至2月份,组织初评,并报送市消费者协会和相关部门审核。3月初公示评选结果,征求公众意见。初定2020年上半年开展表彰活动,集中宣传当选企业的先进事迹。


六、联系方式

联系单位:南通市房协诚信企业评选办公室

地    址:南通市北濠桥路9号原房管局1号楼5楼

邮    编:226001    电话:85592160    

联系人:汪  均    手机:13806295678        

赵静飞      手机:18851316889


有申报意愿者可登录房协官网(网址:http://ntsfxw.com)下载相关附件并填报申报表。

附  件:

1、南通市房地产诚信企业申报表.doc

2、南通市房地产诚信企业申报材料清单.doc

3、《申报表》填写说明及申报材料要求.doc

 


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南通市房地产业协会

二○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